1. 出口木箱概述
出口木箱是以木质材料为主制成的有一定刚性的包装箱子,通常为长方体。出口木箱是产品运输包装的主要包装箱之一。可分为:普通出口木箱,框架出口木箱,免检出口木箱,胶合板箱,花格箱等几种。木包装箱是我国出口产品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包
装,在轻工,机械等包装领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2. 出口木箱生产工艺出口木箱的生产工艺基本上可分为五个步骤:由原木或板材下料——断截成所用长度——配料拼板——钉箱板——组装木箱。
3. 出口木箱质量要求
对于包装用出口木箱要求达到SN/T0273—93《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出口木箱检验规程》的规定。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、马尾松、紫云松、白松、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,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%,箱板和箱档等部位
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%。
(1)对木材要求: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,不允许有腐朽、贯通裂纹、夹皮、虫眼、霉变、钝棱等木材缺陷。
(2)工艺方面:木箱板接缝应严密,木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,布钉应合理,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,出口木箱表面印刷应清晰,字迹清楚,正确印刷商检代码。
4. 出口木箱要求检验
出口木箱性能检验
出口木箱长+宽+高之和mm 内装物质量kg 性能检验项目
≤2600 ≤200 垂直冲击跌落,堆码
>200 面、棱、角跌落,堆码
>2600 ≤500 面、棱、角跌落,堆码
>500 面、棱、角跌落,堆码,起吊
(1)垂直冲击跌落要求:出口木箱在温度23±2℃,相对湿度(50±5)%的环境条件下预处理24h,并在此标准下进行检验或在预处理后5min之内完成检验。
(2)跌落高度及次数要求按GB4857.5-92规定,面、棱、角跌落高度按GB5398-85的规定进行检验。
(3)堆码检验要求按GB4857.3-92规定进行,堆码高度3.5m,堆码时间24h,劣变系数2,堆码质量应按下式计算:
M0=K(H/h-1)×M1
式中:M0——出口木箱上施加的堆码总质量,kg;
K——劣变系数;
H——堆码高度,m;
h—单件出口木箱高度,m;
M1—单件包装件毛重,kg。
注:H/h的值应进位取整数。
顶、侧、端面承载检验按GB5398-85规定进行。
起吊检验按GB5398规定进行。
5.其他
出口木箱有什么标准:有些国家对木制品的进口在卫生,检疫方面有特殊熏蒸,热处理要求,所以对这些国家出口的木包装箱必须经熏蒸,热处理等检疫处理后才能出口。